
當著名的百老匯作曲家賈森伯特布朗發現他的歌曲被“買賣”自由那些從未購買了正版的聯機,他若有所思地要求貿易商停止非法交易。 閱讀這個迷人的交流與頑抗,但非常明亮和表達的小將。 埃莉諾的十幾歲的權利意識,是絕對令人嘆為觀止。 她的論點是沒有任何道德意義(除了她自己在被要求刪除的非法歌曲的道德義憤),但值得一個道的審判律師偷不付的$ 3.99下載費用其他人的音樂她的合理化。
請閱讀它的全部交流,更重要的是,讀給你自己的孩子和學生。 我很想聽到你對埃莉諾的滑道德和“美學”版權盜竊要么產生共鳴的論點或排斥其他青少年。 該技術在代替容易非法“交易”的音樂:現在它的時間來工作就如何灌輸在青少年(和成人,我想補充)的責任感,道德和控制需要了解和欣賞,為什麼版權侵犯雖然容易,是非法和不道德的的。
作曲家和青少年之間的這種戲劇性的戰鬥,本身就是值得百老匯戲劇,和普利策。 現在閱讀:
與青少年的戰鬥:一個版權的故事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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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有關博客的第一閱讀我的姐姐是特色,我被卡住... ...作為她的哥哥,我應該採取她的身邊,但作為一個作曲家,我應該對她做什麼完全。 它讓我坐下來思考的說法,雙方。 我的結論很簡單:兩者都是正確的,兩者都是錯誤的。
我同意JRB有關版權法律禁止,保護自己的工作,等,但一些不具備選擇。 問題在於,許多作曲家認為這是一種侮辱時,真的是一種恭維。 因為音樂已經進化到更難,更令人印象深刻的,它也很難獲得有它。 是的,這是非常錯誤的下載,只能用它謀取私利,如一個賺錢的演唱會,或公開表演。
雖然 ... ...
我記得,著作權法是在該地區的教育是位灰度。 從我的理解與“合理使用”,所有這一切,如果用於教育目的的... ...那麼,它是不是非法的。 鑑於這種情況,Brenna(埃莉諾是出於某種原因,她不喜歡去她的名字,她的中間名)是沒有錯的在她的使用它。 她是錯的共享與這些人可能沒有用於教育,但她始終不。
有些忘了,即使著作權法保護的作曲家,有某些情況下,並不需要表達權利人許可。
作為一名作曲家,教育家,企業的老闆,和表演,我總是同意,應遵循著作權法,但不認為每個人都似乎要打破他們實際上是打破他們。 我同意一些網站,使那些沒有在學校容易做,利用職權謀取私利的副本,訪問它們。 關閉這些網站雖然只會使事情變得更糟,使匪徒嘗試更難訪問表示,藝術 /文學作品。 也許,人們對這種行為的違法性,而不是推到一個用戶名和密碼提起,使該網站必須確認個人實際上是一個學生,如FACEBOOK沒有回來時,第一次啟動(你必須有一個“ EDU“。電子郵件簽署)。
雖然這只是我的看法。
- 亞倫更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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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www.jasonrobertbrown.com/weblog/2010/06/fighting_with_teenagers_a_copy.php